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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颁布后,我们首先想到的是认真学习。一是要学习《条例》的文本,二是近年来党内法规发布的时候都配有中组部或相关部门负责人的答记者问,这也是很好的学习资源。总的来说,我觉得在学习《条例》时要秉持一个精神要求或理念,就是通过高质量党建来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条例》刚颁布不久,在学习中我们应先依据自己过去在这方面的一些知识及相关的党律法规条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提到的党的建设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内容对其进行初步了解。首先要掌握一些基本的东西,比如《条例》共有多少章、多少条,主要内容是什么。《条例》的章节不算多,九章41条,主要对国有企业里基层党组织工作如何做作了一个基本规范。
从整体上看,我认为这九章内容可以分为几个板块:第一个板块是总则,主要讲《条例》制定的指导思想和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需要遵守的基本原则。第二板块是第二章和第三章,讲组织的设置及主要职责。第三个板块我认为是《条例》最核心的内容,讲了国有企业的基层党组织到底怎么工作,要做些什么事。我觉得《条例》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我们过去常常讲的“两张皮”,即怎么把作为经济组织的国有企业和国有企业的党建融合起来。这一板块由第四、五、六、七章构成,回答和解决了党的领导怎么融入到生产经营中去,国有企业党建怎样能实现高质量发展等问题。其实党建高质量发展需要党组织的发展,落实到组织个体里首先是普通的党员。所以《条例》第五章对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的建设作了明确规范和要求。党组织中除了占据大多数的普通党员还有一些关键的党的领导干部,比如党委书记、党委副书记、纪检机构、纪检委员等,讲到后面我们会有所涉及。在党员的队伍建设之后,《条例》又进一步以党的政治建设、党的民主和监督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组织工作的规范和要求。第四个板块主要讲《条例》的适用范围及什么时候开始施行,体现在第八章和第九章。以上是《条例》的总体结构框架。
经过简单介绍之后,我会按照常规思路,依据《条例》的文本及一些相关材料分三个部分给大家讲解:首先给大家捋一捋《条例》发布的背景和意义;然后聚焦条文,对《条例》内容进行学习,并从中总结体会《条例》的特点;最后讲《条例》该如何实施。
背景和意义是我们在学习党内法规时都会接触到的一个问题。这里我主要结合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的规范来讲一下《条例》产生的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之后,党内法规及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步伐加快了。为什么?我认为是出于客观需要。《条例》充满了问题意识,它提出的规范是回应我们之前出现的一些问题,经过概括、总结、系统化、集成化得来的,因此都是客观实践的需要。另外,党对如何领导国家有了自觉意识。作为执政党,不仅要搞好自身建设,还必须搞好国家建设。管理国家在现代社会就要讲规范化、法制化、系统化,所以这么多年来党一直在进行党内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建设,尤其是最近几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了。有两点体现:
第一个是体系化。《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强调:“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是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我们的党内法规体系形成了金字塔似的结构,最高处是党章,党章之下是准则,准则之下是条例,再基础的是规则、规定、办法和细则。
我们今天讲的《条例》在整个体系中处于什么位置呢?条例属于主干法,在各自所规定的重要关系和重要工作领域处于主导地位,是对某一个领域的全面规定。
党章,准则,条例,规则、规定、办法和细则是一个涵盖全面、主次分明的系统。随着时间的发展,我们对它做了另外一个调整,形成了党内法规的一个新的宏观架构,即“1+4”模块。“1”指党章,在党章的统领之下,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相统筹相协调原则分为了“4”块,即党的组织法规制度、党的领导法规制度、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党的监督保障法规制度。从这个划分来看,我们今天讲的《条例》又处在一个什么位置呢?一个条例可能主要处在一个分类里,但是与其他分类也有关联性,划分没有那么明确。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我个人认为它是属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所以把它放在了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这个板块里。在体系中找准《条例》的位置,这样我们就能知道它的管辖范围及相关内容,对我们结合《条例》内容深化对它的了解有所帮助。
第二是更加注重规划。党的十八大是2012年10月召开的,到了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就发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五年之后,2018年又颁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第二个五年规划(2018-2022年)》。以前主要是国家建设有五年规划,现在我们的党内建设,尤其是党内法规制度化建设也有了五年规划,包括我们对干部教育也有了规划。我认为这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大势所趋,是一个大的背景。
第一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对完善党的组织建设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着力提高组织工作制度化的水平。它在第四部分的第六条提出了要如何完善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制度:“修改完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抓紧制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制定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明确各领域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制度体系,推动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在第一个五年计划里我们已经提出了要“抓紧制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然后在2020年第二个五年计划期间出台了该《条例》,说明《条例》的制定是有规划性的。
第一个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是党的历史上第一次对党内法规建设进行专门规划,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018年2月印发的第二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的五年计划中也明确指出要完善党的组织法规:“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根本组织原则,全面规范党的各级各类组织的产生和职责,夯实管党治党、执政治国的组织制度基础,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第二个五年规划的党内法规制度工作是到2022年,在时间上涵盖了党的十九大之后,实际上是要为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并通过党的全面领导,为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历史使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所以2018年之后,各种党内法规密集出台,比如党务工作者非常关注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从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以及我们正在解读的《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条例》的内容主要是党的工作在国有企业里怎么展开,那么它的大背景肯定要包括国有企业党建的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2016年10月,党中央专门召开了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为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明确了方向。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又进一步明确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为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工作、发挥作用提供了基本遵循。正是这些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高度重视,加上各地企业认真贯彻党中央的部署和要求,扎实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我们积累了很多好的做法和经验,没有这些就没有我们今天的《条例》。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从政策的角度来说,《条例》将党中央对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一系列政策进行了系统集成,把从前好的经验和做法加以总结提炼,对国有企业的党组织工作作出了整体设计和规范。
中组部负责人就《条例》颁布答记者问时提到:“《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制定实施,对于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所以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的一大特色就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条例》解决的是如何通过党的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带动国有企业的高质量发展,进而推动整个中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个目标的问题,因此具有非凡的意义。
中组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明确作出了“《条例》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的表述。这一提法在《条例》颁布时附的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的通知中也有出现。通知指出:“《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章要求,对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除此以外,通知还再次明确了“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对接到《条例》的条文中,《条例》总则的第一条和第二条中再次重申了上面我们讲的内容,即制定《条例》有什么意义,为什么要制定这个《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