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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你不要把我判给爸爸!”法庭外的孩子为何对法官说了这句话?

时间:2024-01-24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周法官,虽然判决没有支持我,但我依然感谢您!”日前,在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起离婚涉抚养权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王小雅(化名)将锦旗送到少年庭法官周黎敏手中时,哽咽地说道。

  这是一件普通的离婚案件,王小雅与丈夫李大同(化名)感情不和,双方都同意离婚,争议在两名小孩的抚养权上。因大儿子14岁、小儿子7岁,一审法院按规定征求大儿子意见后,考虑到双方均有抚养子女的强烈意愿,遂同意双方离婚,判决大儿子由母亲抚养、小儿子由父亲抚养。但王小雅无法忍受与幼子分离,坚持上诉要求抚养两个儿子。

  “你考虑过孩子的情绪吗?”庭后,周黎敏找到李大同。“哭一哭就好了,就是他妈妈整天过来牵扯才会这样。法院已经判了,你叫她不要再来打扰我们了。”看着李大同不知是疲惫还是愤怒涨红的眼睛,周黎敏竟怔住了。庭审的情况、孩子的哭嚎、母亲的陈述、父亲的态度......不禁让她产生了疑问:维持一审判决固然不会有错,但真的好吗?

  为了进一步理清思路,周黎敏向本院负责联系协调相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社会观护、家庭教育、回访帮教等工作的“詹红荔工作室”征询了意见,大家讨论后统一了意见:孩子的抚养要衡量父母双方的条件,但本质还是要考虑孩子的成长。未满8周岁的孩子,表达内心真实想法不能仅依靠言语上,还需要借助孩子的肢体、表情、神态,作为法官应当充分探求家庭成员之间真实的情感状况。

  在同事眼中,李大同是一个负责任的丈夫和父亲。李大同的父母已经去世,作为经济支柱,整个家庭开支基本由他负责。为了能够提高家庭收入,他利用单位的倒班制,在夜班之余充分利用白天的休息时间,同时兼职两份工作,还攻读了研究生学历;他对孩子的学习和生活非常重视,为了让孩子能接受更好的教育、过上更好的生活,购买了学区房,并承担起了大部分的房贷压力;但也是由于长期的夜班和经济压力的驱使,让李大同脾气容易暴躁,偶尔会对小孩有轻微的打骂,但这与所谓的“家暴”还是有区别,更多是家庭教育上的缺陷......

  判决后不久,王小雅带着锦旗来到了法院。推辞不掉王小雅手中的锦旗,周黎敏顺手接过后,向她了解最近的情况。王小雅说,李大同现在脾气改了许多,学会了沟通,周末还经常带着大儿子出去看电影、打球,大儿子最近又考了班级第一名,李大同还接上弟弟去家里团聚,相处得挺好的……看着王小雅面带微笑地述说着,法官的嘴角也不自觉地跟着微微上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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