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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公司公众号因带节奏致乘客微博被骂被乘客告上法庭法院判被告删文道歉

时间:2023-10-15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因认为航空公司故意截图、带节奏,导致自己微博受到辱骂性评价536次,名誉权受到侵害,乘客方某将航空公司公众号运营方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10月1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互联网法院获悉,最终法院判决该公众号删除涉案文章,并道歉。

  据了解,2021年10月,方某在乘坐过某航空公司航班后,通过微博账号发文,称某航空公司服务欠缺并拨打投诉热线,航空公司客服打电话让其撤诉。同月,该航空公司的公众号(受众为国内各大航空公司工作人员),发布了一条公众号,截图了方某的相关微博并在配文中写道“别去人家(原告)微博骂啊,注意素质”。

  方某诉称,公众号发布后,自己的微博被转发58次,收到辱骂性评论536次,被点赞2236次,在与原告相关的其他微博下,大量网友发送了带有侮辱性质的评论,如称原告“人渣”“垃圾”,原告主张自己频繁遭受网络暴力,正常生活和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精神饱受折磨,名誉权遭到侵害,故将公众号运营者告上法庭。

  截至起诉之日,涉案文章的阅读量达到2.2万,同时,在文章“精选留言”区域也出现了大量带有攻击、谩骂原告的内容,如称原告“巨婴”“讨饭要饭”等。

  法院认为,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名誉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一项人格权益。任何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侵害他人名誉权。

  被告截取方某的博文内容并将该博文的内容解读为方某认为“你们空姐太傲娇了”,实质上是营造方某与文章受众即空乘群体的对立情绪。而正文内容“别去人家(原告)微博骂人啊,注意素质”一句,在文章营造的对立氛围下,具有较为明显的煽动性。

  根据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规则,文章下方的留言内容系由微信公众号的运营者选定后才向读者展示,也就是被诉侵权文章下方的留言系被告选取后的结果。在案证据显示,被告选取了大量攻击性言论向公众展示,该行为有违客观、公正的立场,应认定被告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存在过错。在涉案文章发布后的短时间内,原告方某微博下方即出现大量不良言论,这些不良言论的出现与涉案文章存在因果关系。本案中,被告在能够预见涉案文章发布之后可能出现的损害后果的情况下,仍然发布涉案文章,最终导致损害后果的发生,应当为所出现的侵权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删除涉案文章,通过涉案微信公众号向原告方某赔礼道歉,持续时间不少于10日。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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